超员载人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。为了图方便、微薄利益、超员上路,置交通法律法规于不顾,超员交通违法行为,我们必须坚决严厉打击。2021年4月13日,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天之内查获五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。
1、2021年04月13日07时45分,马某某驾驶云CV0**8小型面包车(核载7人,实载8人),在王家桥—火德红15公里100米处被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。
2、2021年04月13日08时26分,张某某驾驶云A0B**2小型面包车(核载7人,实载10人),在王家桥—火德红12公里200米处被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。
3、2021年04月13日07时23分,马某某驾驶云C77**5小型面包车(核载7人,实载8人),在王家桥—火德红12公里200米处被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。
4、2021年04月13日07时30分,蔡某某驾驶云CM6**7小型面包车(核载8人,实载14人),在王家桥—火德红15公里100米处被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。
5、2021年04月13日10时14分,张某某驾驶云CAY**8小型面包车(核载7人,实载13人),在王家桥—火德红15公里100米处被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。
以上五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,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严处理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,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!
温馨提示:驾车出行,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出行、安全出行。
来源:@鲁甸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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